摘要:12月提交辞职1月走能拿最多一个月的年终奖。公司发年终奖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没有的话就就没有,这也不违法,我们国家法律没规定,公司一定要给员工发年终奖,不过有些公司发年终奖的时候是按底薪发的。
临近年关,年终奖的话题又热起来。要不要等拿年终奖之后再离职?这个问题日前引发网友议论。有人说,离职也可以拿年终奖。那么,发年终奖前离职了,这笔钱到底能不能拿到呢?
答案是分情况。年终奖作为正常收入以外的收入,发放时单位有较大的自主权,有明确发放标准和条件的按规章执行。
年终奖,即“全年一次性奖金”,是由单位结合自身经营效益,给予职工的一种奖励,也是对员工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
是否发放年终奖由用人单位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劳动者个人表现决定,这是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而不是法定义务。
不过年终奖作为正常收入以外的收入,虽然发放时单位有较大的自主权,但公平合理的发放才可达到激励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效果。
离职前能否拿到年终奖?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微以案例进行了说明。
眺眺今年12月底与公司合同到期,他打算明年创业,不与单位进行续签。离职结算的时候发现,原本说好的2万元年终奖不在其中。
人事给出的理由是当年的年终奖都是次年1月按照在册职工发的,年底离职不符合发放条件。但眺眺工作表现一直不错,今年还获得了岗位能手的称号,他觉得年终奖应该发给自己。
上海人社官微分析,年终奖该不该发应当由年终奖分配制度决定。单位的年终奖分配制度一般会规定年终奖发放的对象、标准和时间等具体内容。案例中,该单位年中间分配制度中是否对人事提到的“在册职工”时效有明确定义有待核实。
另外,眺眺是主动提出不与单位续约和同的,并非单位终止其劳动关系。若单位的年终奖制度中对此有明确的“发放条件和范围”,眺眺主张年终奖的希望较为渺茫。
不过,不少单位为了留住人才,提高核心竞争力,对业务能力较强的职工单位会与其通过劳动合同或者补充协议来约定年终奖的发放。若眺眺与单位有约在先,那就应该按照约定给予年终奖。
换句话说,离职前拿不拿得到年终奖主要看公司自主确定的年终奖发放标准和条件,如果已经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就不得以公司效益不好等理由拒绝支付。
在实际情况中,许多用人单位没有明确的年终奖发放制度,还有些单位规定劳动者年底前离职不能获得年终奖,由此产生了许多劳动争议。
对此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伟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类约定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双方约定综合考量,比如审查离职原因以及谁为过错方。
如因劳动者过错导致离职的,则不能获得年终奖。双方约定年终奖需经考核后才予以发放的,应当遵循其约定。
陈律师提醒,目前年终奖争议的举证责任主要在劳动者一方,因此劳动者应注意保存好用人单位关于年终奖发放的单方承诺或发放惯例等证据。比如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存在年终奖发放的规定,用人单位最近一两年在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等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