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十个孕妇有九个想离婚(妇女在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2023-08-01 04:16:00 生活常识 投稿:这条河叫时光

摘要:十个孕妇有九个想离婚是因为老公对你关爱不够。当你有什么需要的时候,主动提醒他,要求他,帮助他关爱你多一点。当你对他的关爱不能满意时,包容他,理解他。因为他也是刚刚进入这个角色,成长中难免有不足,还需要时间学习历练。

很多人都知道男孩子从孩子降生的那一刻起就成为了爸爸,但却不知道女孩子从怀孕的那一刻起就成为了妈妈。

女孩子在怀孕期间在多个方面会变得很敏感,首先在生理方面,女孩子怀孕初期,就会有各种孕期反应出现,像食欲不振、反胃等等情况;在后期,女孩子肚子越来越大,身子越来越沉。

各种病痛也会随之而来,水肿、耻骨痛、妊娠纹、肥胖等等,无一不折磨着孕妇的。我想没有女孩子会喜欢自己身材走样,皮肤布满纹路吧。

为什么十个孕妇有九个想离婚(妇女在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其次,在心理上,孕妇的心理会变得极其脆弱,也许她们在工作时候跟普通人一样能干。

但回到家后,她们就需要比平时更多的关爱,作为男孩子需要做出一点改变了,蹲下来帮她系鞋带,买一些她平时喜欢吃的给她,夸她和以前一样漂亮,有气质,虽然这些事情都很小,但足以让她感受到被关爱。

最后,就是来自对方以及家庭方面,曾经有位女性当事人告诉我们,怀孕时受激素影响容易心情烦躁,钻牛角尖。但是一般来说吵吵闹闹也就过来了,最终能导致离婚这个念头出现的,还是男孩子的不理解,不维护。

孕妇最终做出离婚的决定,比普通的女性更难。在这种情况下,她们必然受到了无法言说的委屈。

生理不适,情绪不稳定,却没有相应的照顾。不是她不爱了,而是在这样特殊的时期却没有从对方身上感受到爱。那这段婚姻的继续,必然将面对无尽的伤心痛苦。

那么,如果孕妇真的做出了离婚的决定,该如何从法律上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为什么十个孕妇有九个想离婚(妇女在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1、 “怀孕期间”的含义

“怀孕期间”,是指女方在受孕至分娩(或者终止妊娠)的一段时期,本条规定的“怀孕期间”,通常指的是夫妻双方发生性关系而造成的怀孕期间。

此外,“怀孕期间”还可以做扩大解释,还包括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的怀孕期间,以及女方在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期间。

2、“分娩后一年内”的含义

分娩,是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一段时期。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论是顺产还是剖宫产,也无论婴儿娩出时是否死亡,分娩后一年内男方均不得提出离婚。即女方产后幼儿死亡或早产,仍应适用本条规定。

3、“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含义

终止妊娠,即结束怀孕,是指母体承受胎儿在其体内发育成长的过程的终止,胎儿及其附属物胎盘、胎膜自母体内排出是妊娠的终止。本条法律规定的“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包括胎儿成活的情形。

如提前人工终止妊娠后胎儿成活,则应当认定为“女方分娩”,本条法律规定的终止妊娠仅指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对妇女的健康有较大的影响,妇女在此期间也应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4、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本规定限制

这里的“确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过错,或者未尽对婴幼儿的抚养义务,严重损害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此情况下,即使女方不同意其配偶提起的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依然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这是因为当女方存在严重过错时,客观上已经严重破坏了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那么孕妇坚持离婚该如何办?

为您找到以下离婚流程: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有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

为什么法院不发放调节和好的调解书?专业律师告诉您是这么回事儿: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夫妻二人之间分歧、误会就消除掉了,如果法院再发放一份调解书。

若日后夫妻之间在家看到这份调解书相互之间难免有膈应,说不定会因此再次爆发矛盾,所以,法院为避免二次矛盾爆发,在调解后不会发放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后不愿和好且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结语】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古语有云: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可见婚姻、家庭稳定对社会稳定有多么的重要,女子怀胎十月,一朝分娩,其中辛苦唯有自己可知,所以,男孩子们,请对自己怀孕期间的另一半多一些包容,多一些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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