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left是免费软件许可证,要求版权作者允许复制他们的一些作品。根据版权法,作者可以完全控制其材料。但随着copyleft法,用户和作者共存。允许用户复制和分发受版权保护的材料。
Copyleft 是免费软件许可证,要求版权作者允许复制他们的一些作品。根据版权法,作者可以完全控制其材料。但随着 copyleft 法,用户和作者共存。允许用户复制和分发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但是,作者确实对谁根据其预期用途使用这些材料有一定的发言权。Copyleft 不需要源代码分发。因此,Copyleft 授予用户与通常仅授予版权作者的权利相似的权利,包括分发和复制等活动。
在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Don Stallman 在他寄给 Richard Stallman 的一封信中创造了 Copyleft 一词。在这封信之前,Stallman 在使用 Lisp 解释器时创建了第一个 copyleft。在此期间,Symbolics 公司要求允许使用它,并最终在 Stallman 向他们提供其工作的公共领域后对其进行微调。最终,Stallman 要求 Symbolics 允许审查他们对 Lisp 的改进,但是 Symbolics 拒绝了他的请求。心怀不满,Stallman 开始通过 Emacs 通用公共许可证停止这种快速出现的专有软件行为,该许可证于 1984 年成为原始的 Copyleft 许可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被重命名为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Copyleft 法律为用户提供了与版权作者相同的权利。他们不仅可以审查受版权法保护的材料,还可以复制,修改和分发材料。这给了许多使用版权材料的好处,即“共享所有”类型的使用。但是,要使用版权所有,必须(通常由版权作者)确定材料将以相关的方式用于教育或文化目的,使其他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