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骂人被判微博实名道歉30天#】日前,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给微博上的“键盘侠”敲响了警钟。一女子因为在微博上用粗鄙不堪的词汇辱骂他人,被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判决在微博实名道歉30天。
1月22日,小花在新浪微博上看到一个名为“台州玉环***”的账号,在3个月的时间内发表数条微博,对她本人进行侮辱、诋毁,披露她的真实照片、家庭住址、工作地址和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小木在微博平台实名向原告小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相关内容在平台上保持30天。同时由被告小木承担原告小花为侵权支出的公证费用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