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跟一个北京之外的出租车司机聊天,他知道马云、马化腾、雷军这些科技大佬的概率应该比王健林、许家印等地产大鳄们要大,对中国普通人近年来生活改变影响最大的行业,不是房地产,而是互联网。
互联网服务正在渗透到每一个行业,因为人口、经济和政策诸多红利,中国上演着世界独一无二的“互联网+”现象,出行、餐饮、支付、零售诸多传统行业凭借于此弯道超车。
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表面上光鲜无比、活力四射的互联网行业,却从来不缺乏负面新闻。甚至一定程度可以认为,今天也是中国互联网最坏的时代。
就在阿里巴巴市值即将超越亚马逊之际,就有两家创业者先后站出来指责阿里旗下的阿里健康某团队涉嫌通过合作的方式抄袭创业者的想法,阿里巴巴第一时间对此回应表明,文案抄袭的事实确实存在,阿里立即下架相关功能、向合作伙伴道歉、对涉事员工进行处理。
在阿里巴巴之前,中国互联网公司、创业者之间互相抄袭的新闻就不绝于耳,比如腾讯就曾因抄袭问题而倍受外界指责,《计算机世界》一篇《狗日的腾讯》更是给腾讯戴上了互联网“全民公敌”的帽子,直到3Q大战后启动开放战略,腾讯才将之脱下。不过,互联网行业抄袭的步伐却未曾因此止步,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关于指责抄袭的口水战上演——一些确有其事,也有不少碰瓷营销。
产品、模式、文案甚至代码的抄袭只是一处不和谐而已,同一天,今日头条广告销售人员通过恶意点击百度广告要挟某企业主的录音被传出,同样让行业震惊:原来今天中国互联网广告销售人员从业水平都如此低下且无知无畏了?然而,这不过是个案罢了,恶意竞争已出现在几乎每一个有利可图的互联网行业,且愈演愈烈,一些人甚至不惜冒违法风险。
互联网曾经最重视的开放特性,在今天已经越来越罕见,互联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曾经构建的那个基于超链接的互联互通、去中心化、可协作可分享的网络正在被超级App们瓦解。国外苹果AppStore们各自构建自己的封闭内容生态,国内阿里和腾讯互相封锁已有几年历史,微信、今日头条、百度、UC们正在建设自家的“篱笆”,努力将内容、流量、数据和用户都留在自家的围墙之内。超级App们各自为阵让基于开放式互联网的搜索引擎愈发难以获得数据和内容,感受到深刻危机的百度启动了信息流战略,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内容生态体系。
中国互联网产业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就,然而它距离互联网被设计的初心“开放、平等、协作、分享”已渐行渐远,抄袭、恶意竞争、封闭正在成为中国互联网的通病。
谷歌“不作恶”的价值观被视作是互联网公司自我要求的最高准绳和行业的普世价值,然而又有多少企业能做到“不作恶”?逐利的企业,都是在法律之上、道德之下运转。可以说,中国互联网行业已处于最坏的时代。
正是因为此,阿里巴巴因文案抄袭事件而道歉、今日头条将行为不当的销售直接开除,在我看来已经是不错的表现了,他们这样做表明自己还是有道德底线的,今日头条表示他们对于销售要挟广告主的行为深感自责,更是表现出它的“企业良心”,毕竟,许多公司遇到类似情况往往会做起鸵鸟——人家只要不违法,你除了骂它两句,能拿它怎么办?
中国互联网行业今天所取得的成果,可以说是来之不易。
将每一个企业都当“坏企业”,通过制度来避免企业破坏创新环境和恶性竞争。在硬件行业,专利制度对原创起到有效的保护,进而营造了成熟的创新环境。软件专利申请门槛偏低,依赖专利保护原创不够,且很可能因此遏制互联网创新;而且互联网创新不是单一命题,比如开放与否就直接决定创新环境。因此,监管制度还需更加完善,确保互联网公司重视创新,包括但不限于专利。8月18日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挂牌成立是互联网监管机制完善的一个积极信号。
中国互联网企业以及科技公司对创新的重视力度正在增加,不只是口号,而是真金白银的投入。最典型的是华为,2016年华为研发投入高达764亿元(110亿美元),研发投入占比为14.85%,仅次于高通、Intel、Facebook和Oracle。
对于底层研发投入的重视让华为收获颇丰,不只是通信设备业务一骑绝尘超越爱立信追平思科,在芯片等底层技术上大投入的手机业务也坐稳中国第一、直逼三星。
互联网公司,BAT都在强化底层创新投入,比如被指责抄袭的阿里巴巴2017年就先后启动NASA计划、参与成立之江实验室,均表明它正在底层技术上大手笔投入。
不过,从阿里巴巴“抄袭门”来看,只投入真金白银是不够的。互联网巨头要有尊重创新的意识,对原创和知识产权的敬畏,将这种意识和敬畏贯彻到公司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中。
在“抄袭门”事件后,阿里巴巴CTO张建锋在内网发文表示,“阿里巴巴将排查平台上所有第三方合作开发的产品和功能,重新梳理、设计与所有外部开发者合作的商务流程及产品设计规范。”
需要这样做的不只是阿里巴巴,而是所有互联网大公司、创业者甚至互联网投资人,因为犯“抄袭”错误的不只是阿里,对整个互联网行业而言,尊重保护原创、鼓励推动创新,都已是迫在眉睫。
同时,互联网巨头还应更加开放,而不是不断编织“篱笆”将用户、数据、内容、流量圈在围城之类——腾讯音乐和阿里音乐达成版权互相授权协议,算是开了一个好头。
互联网的创新环境,不只是软件的创新,还有内容、服务、商品等方方面面。当你在指责阿里巴巴抄袭创业者、某某企业不尊重原创时,是否有检讨过自己的硬盘里是否有盗版电影?手机上是否有盗版App?家里有没有某个仿牌家具?如果有,你的做法与企业不尊重原创没本质不同。
音乐市场发达的国家为什么盗版很少?不是因为没人做盗版,而是因为大多数用户会觉得盗版是偷窃,是可耻的,而不是理所当然。
今天中国消费者正在意识觉醒,对原创和创新越来越尊重,原创环境正在变好,视频、音乐等行业已迎来春天,相信文化内容领域的原创之风将会蔓延到软件、设计等领域,让整个互联网创新大环境越来越好,最终让中国互联网产业引领世界。
作者:罗超,来源:虎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