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学院招生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
5.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专业科毕业生(一般应有专科学历)。
6.(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7.(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院本科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毕业时将被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8.报考专业应和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9.(4)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9月1日)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可以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10.②报考专业和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
11.③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