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清朝的“知府”一职,其实相当于现在一座城市的市委书记。在当时的清朝,知府是府级行政单位中最高的行政单位,是那个时期特有的官僚体系。“府”不同于现在的省或者县,可以说府介于这两者之间,同样指代的是一种行政机构。
在一些影视片段中,尤其是各大古装剧,经常会看到 以某某知府自居的人物 ,恰到好处地赶来,为主角 排忧解难 。
封建社会被推翻之后, 随着时代的演变 ,没有了独权专治的皇帝,曾经 清朝那套朝廷中的大臣职位, 也跟着消失了。
但其实我们不知道的是,这些文武百官们并没有“消失”,放在 现代社会,只不过换了个名头 罢了。那么你们知道清朝时期的“知府”,放现在相当于什么官职吗?
清朝设立的一系列官员制度中, “知府”这个职务非常重要 。“知府”全称 “权知府事” ,管理府中 无论大小 的事务。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清朝的“知府”一职,其实相当于 现在一座城市的市委书记 。
在当时的清朝,知府是府级行政单位中 最高的行政单位 ,是那个时期特有的官僚体系。“府”不同于现在的 省或者县 ,可以说府 介于这两者 之间,同样指代的是一种行政机构。
且知府的官阶还不小,在清朝可以算得上是 从四品的官员 。
知府的演变史
“知府”一词也不是从古代 一直延续到清朝 ,在知府以前就有着至少三个官职称呼。一个是隋朝时期之前使用的 “太守” ,也是以一府为单位 掌管其中的事务 。
想必大家对“太守”并不会陌生,在许多文学作品中都能见到太守的身影。
随着掌权者对地域名称的重新划分, “郡”被废除 ,”州“保留下来。
“太守“也慢慢不再被人们使用。 隋朝之后 ,出现了新的官职代称,叫做 ”州刺史“ 。
最后 北宋时期出现的“府尹”, 又代替了此前的太守和州刺史,不变的是府尹依旧掌管一府之事。
历史上著名的府尹,就是 北宋朝堂的开封府府尹包拯 ,被世人称作是 断案如神的包青天 。
虽然 北宋朝堂的官员体系, 使用的是府尹,但其实这个时候,已经有了知府相关的记载。其实翻阅历史,知府一词的出现最早就 可以追溯到北宋时期 。
”乞罢权知府,置牧一员、尹一员,专总府事。“
这句话可以在 《宋史》 这一历史书籍中找到,是1104年时 ,大臣蔡京 上书启奏的内容。不过里面提到的”知府“,不是清朝时期 有实权的官员知府 ,这里可以理解成一种代称。
清朝时期,掌管一府事务的官员, 从府尹变成了知府 ,但是府尹这个官职,并没有在清朝的官僚体系中消失。知府是从四品官员,而府尹反而变成了 正三品官员 。
不过这里的府尹要和之前的区分开,清朝的府尹是 特指的奉天府府尹和顺天府府尹 ,权力相当的大。
知府的职责
知府的一个职责,通俗易懂来说,就是 官员之间的传话筒 。府的行政级别是 介于省和县 之间的,这个老二的作用,就是把老大和老三联系起来。所以在清朝, 知府需要传达从上面授意下来的政令 。
知府的第二个职责,就是向清朝的朝堂, 推荐清廉实干的官员 ,这个上报的官员一般是在, 下一等级的官吏中选取 ,原则是 择优录取 。小官小吏们被知府举荐,需要通过严格的考核, 通过则录用 。
若整个选举过程中发现考核人员 作弊 ,不仅是当事官员受到惩罚,举荐该官员的知府, 同样会连坐 。目的是防止 暗中贿赂、结党营私。
知府的第三个职责,是 监督民间赋税 的征收工作。跟百姓有关的税务钱财问题,非常重要,搞不好就会引起 民心不满 ,继而造成社会动荡。所有知府需要 严格把控好赋税的数目 ,不可加收,也不可缺收。
民间的税收,是朝堂的 主要财政来源 ,关系着民事问题,兹事体大。若是知府自身知法犯法,有 赋税加征的违法现象 。民众可以向地方随时举报,该知府就会受到 停职的处理 。
知府的最大作用,就是在于 维护一方的稳定与和平 ,时刻把控好当地的民风民俗。无论事务的大小,不管是 百姓的失窃问题,还是某地的灾害 情况,知府都需要第一时间 进行协商处理 ,再及时地反馈给省部官员。
知府这一职务相当的重要,在清朝的官员体系中不仅权力大,掌管的 职责范围也极其的广 ,可以说是 关系着民间 的大大小小事务。
所以这就要求知府一定要爱民如子,真正地做到 为国为民 ,才有利于朝廷的管理 以及国家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