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权不能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转让著作财产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从此来看,著作权转让只能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权利。而署名权是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是人身权,不可以转让、许可。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署名权属于人身权利;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对于作品著作权而言,作品的署名权是不能转让的。
但是,软件著作权不同于作品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同时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因此对于软件著作权而言,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是可以转让的。
软件著名权可以在修改的软件中行使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软件的署名权权利,同样软件署名权也可以在软件的修改软件中行使。比如:某软件原用 C#语言写成源程序,经该软件著作权同意后他人可将该软件源程序改用 Java 语言写成,而原软件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在新的修改软件上署名以表示自己是该软件开发者的身份。
修改、翻译或合成别人软件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供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