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格格是清朝贵族称谓,满语,意为小姐。是满族和清朝对女性的一种称谓,为清皇族女儿的统一称呼。作为正式称号使用时,在后金时期,国君和贝勒的女儿称为格格。清太宗起,逐步按照汉人习惯,重新规定了封号。作为非正式称号时,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高贵的女性。另外,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
看《还珠格格》、《步步惊心》、《宫锁心玉》和《如懿传》、《甄嬛传》、《宫锁连城》等电视剧大家会发现剧中对一些女子称呼为“公主”、“格格”,本篇文章就带大家探讨一下在清朝“公主”和“格格”的区别。
在清朝初期,入关之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完善,存在宗室贵女统称“格格”的情况,但在步入正轨之后,皇帝女儿也就是公主头衔了。
《清史稿》说,“公主之等二:曰固伦公主,曰和硕公主。格格之等五:曰郡主,曰县主,曰郡君,曰县君,曰乡君。不入五等曰宗女。”
上了玉牒、昭告天下、皇家承认的皇女,是公主。
最高级别为“固伦公主”,“固伦”,满语为“天下、国家、尊贵”之意,在清朝,一般是皇后所生的嫡女才会被封为固伦公主,当然,也有特例,就是皇帝的宠妃或爱女,会破例封为固伦公主。
据悉,固伦公主的级别是相当于亲王的,居京师时俸银400两、禄米400斛,下嫁外藩后俸银1000两、俸缎30匹,非常尊贵。
普通妃嫔生的女儿封为“和硕公主”,满语意为“一方”,比固伦公主等级低,为皇帝庶女的封号,为第二等级。
清朝时期,和硕公主居京师时俸银300两、禄米300斛,下嫁外藩后俸银400两、俸缎15匹。
至于格格,则是宗室女儿和女眷的称呼了。但格格也是有级别的,不同级别不同身份,不同身份不同待遇。顺治十七年(一六六○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也有说是六个等级。虽然有不同名号,但都习惯上称为“格格”。
亲王之女为和硕格格,郡主级别。和硕格格居京师时俸银160两、禄米160斛,下嫁外藩俸后银160两、俸缎12匹。
清朝亲王世子、郡王之女封为多罗格格,等同“县主”;贝勒之女亦为多罗格格,等同于“郡君”级别。
县主级别多罗格格居京师时俸银110两、禄米110斛,下嫁外藩后俸银110两、俸缎10匹。郡君级别多罗格格居京师时俸银60两、禄米60斛,下嫁外藩时俸银60两、俸缎8匹。
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等同“县君”;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等同“乡君”;也都有相应级别俸禄。
清朝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庶女比嫡女低两等。
另外,在清朝“格格”有时候也被用于尊称亲王的低阶侍妾。比如说《甄嬛传》中的熹妃,在雍正尚是雍亲王的时候,就只是他府中的一名格格,这时候的“格格”低于嫡福晋、侧福晋、庶福晋的级别。
另外,无正式封号的贵族之女可称格格,其她地位高贵的宫廷、宗室女性也会被尊称为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