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是什么意思?
白马非马论是辩证法中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不能因为特性而忽略共性,白马即是特殊性,马是普遍性,说白马不是马,显然是忽略了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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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
白马非马典故
白马非马,这是中国古代伟大的 逻辑学 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的一个著名的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下面由我给大家整理了白马非马 典故 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白马非马典故
当时中国有所谓的“百家争鸣”现象,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思想 *** 燃烧的岁月,后世难以企及。百家争鸣中的“百家”是个虚数表示很多的意思,大致有以下一些“家”。
儒家有孔子、孟子、荀子。道家有老子、庄子。墨家有墨子。法家的代表人物比较多,比如说申不害、商鞅、韩非、李斯等。兵家,有孙武、吴起、孙膑。阴阳家有邹衍。纵横家太多了,代表人物有鬼谷子、苏秦、张仪等。杂家的代表人物是吕不韦。农家是许行。名家,代表人物有邓析、惠施、公孙龙。
公孙龙是名家的代表人物。“名家”是以善于语言分析而著称于世思想流派。“名”指的不是名气的名,而是指事物的名称、概念等。
公孙龙可以说是中国的柏拉图,他开辟了逻辑领域,建立逻辑学的理论体系。他的著名理论是“白马非马”论。
故事 发生在赵国当时的马匹流行烈性 传染 病时候,秦国严防瘟疫传入国内,就在函谷关口贴出告示,禁止赵国马匹入关。
这天,正巧公孙龙骑着白马来到函谷关。
关吏说,“你人可入关,但马不能”。
公孙龙辩道:“白马非马,怎么不可以过关?”
关吏说:“白马是马”。
公孙龙说:“我公孙龙是龙吗?”
关吏一愣,但仍坚持说:“按照规定只要是赵国的马就不能入关,管你是白马还是黑马。”
公孙龙微微一笑,道:“‘马’是指名称而言,‘白’是指颜色而说,名称和颜色不是一个概念。‘白马’这个概念,分开来就是‘白’和‘马’或‘马’和‘白’,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比如说你要马,给黄马、黑马可以,但是如果要白马,给黑马、给黄马就不可以,由此证明‘白马’和‘马’不是一回事!所以说白马非马。”
关吏越听越迷糊,被公孙龙这套高谈阔论搞得晕头转向,被侃晕了,不知该如何对答,无奈只好让公孙龙骑白马过关。于是公孙龙的《白马论》名噪一时。
白马非马典故概述
白马非马,这是中国古代伟大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250年)提出的一个著名的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公孙龙可以算是一位非常有趣的哲学家。他的一些哲学命题向人们在认识方面的常识挑战,经他那么一挑战,本来习焉而不察的一些问题引起众人的注视。比如说,“白色的马是马”,这个判断为人们的常识所知,无须乎怀疑。然而,公孙龙怀疑了,提出了一个流传千古的哲学命题———“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什么意思?讲的什么哲理?
白马非马是中国古代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前250年)提出的一个著名的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白马非马是中国古代论辩学者公孙龙论述"白马"之名有异于"马"之名的一个逻辑命题。意思是即白马不是普通所说的马,颜色中的白色和质地的坚硬他也人为地分裂开来论述。
根据公孙龙的分析,"非"在"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中只是作 "有异"、"不等同" 解,并不作"全异"、"不包含于"解。《迹府篇》也曾明确指出,公孙龙的 "白马非马",即是"异白马于所谓马" 之意。因此,"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也明确揭示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但有些学者认为 "非"只是作 "不属于"或"全异于"解,"白马非马"就是指"白马不属于(全异于或不包含于)马",因而是一个割裂个别与一般的诡辩命题。
哲学含义:哲学追求事物的真实,面对“白马非马”的论述,首先要明白其本意,不然会落入掩耳盗铃似的逻辑谬误。这里“白马”就是白色的马,一种有特定属性的动物。“马”就是马这种动物,是范围限定到“种”这一层次的一个生物类群的总称。理解这一论述的关键在于理解其逻辑连词“非”,这里的“非”即“不是”,而“是”的含义是有多重的,其中有“属于”、“等同”等意思,也就有“包含于”和“等价于”的逻辑关系。
从心理学角度讲,“白马”的称谓在普适认知里暗示出它与“马”的联系,而“非马”的判断则违背逻辑惯性,让接受者加以注意,同时借助“巴纳姆效应”式的安慰原则读者自己对“非马”论述找到合理支撑,从而使常识和理性判断产生逻辑矛盾。而且词语本身读来耳目一新,易记顺口,而且还有哲学韵味,能一定程度上显示运用者有思考的倾向,所以作为一个著名的诡辩哲学命题固定了下来且流传开来,实质上是哲学中逻辑学范畴里“语义谬误”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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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历史典故来源:
白马非马是什么意思 白马非马的含义
1、白马非马是指中国逻辑学家公孙龙提出的一个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
2、《白马论》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战国时一城有令马匹不得出城。
有一天,赵国平原君的食客公孙龙带着一匹白马正要出城。守门的士兵对他说:「马匹一概不得出城。」
公孙龙心生一计,企图歪曲白马是马的事实,希望说服士兵。
公孙龙说:「白马并不是马。因为白马有两个特徵,一是白色的,二是具有马的外形,但马只有一个特徵,就是具有马的外形。具有两个特徵的白马怎会是只具有一个特徵的马呢?所以白马根本就不是马。」
愚鲁的士兵因无法应对,唯有放行。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惚弄士兵的话,应该这样说,白马不等于马,白马是马。马包含白马。不要闹出白马不是马、苹果不是水果及你爸爸不是男人的笑话。
更加通俗的是:
春秋战国时代的名家代表人之一的公孙龙子有许多有趣的诡论,其中最为有名的要算是白马非马论了。相传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天公孙龙子骑著一匹白马要进城,该城门的看守官说,依照规定马不可以进城。於是公孙龙子就开始他的论证 – 白马非马,最后它说服了守城官,於是就骑著他的 (不是马的) 白马进城去了。
他的论证大概是这样的:
马 指的是马的形态,白马指的是马的颜色,而形态不等於颜色,所以白马不是马 (白马非马)。
这个论证利用歧义来混淆事实。所谓歧义是说,一个词可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在一个讨论中,若某个字的两个不同意义同时被使用,则可能会造成这种(歧义)类型的谬误。
是这个字可以被用来表达属於的关系,例如,白兔是兔。
是这个字也可以被用来表达等於的关系,例如,孔子是至圣先师。
守门官的意思是: 马不可进城,白马是马,所以白马不可以进城。
在这里,是被用来表达属於的关系。
当公孙龙子论证白马不是马时是被用在等於的关系。
所以,简单的说,他们其实是鸡同鸭讲。 不是谈论相同的一件事。
公孙龙子的论证是有效的,而他的结论,白马不等於马 (白马非马) 也是对的。但并不能用来反驳守门官的规则: 凡是属於马的都不能进城。
白马非马是什么意思
白马非马的意思是:白马指的是白色的马,其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上颜色,而马的内涵只是一种动物,两者的内涵不同,因此不能够将两者等同,所以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论的内涵
白马非马的经典论述将马、白马、白这三种概念将以区分,用内涵之间的不相等来替换实义上的不相等,从而借语义上谬误来实现其论述。
在公孙龙的观点中,如果要得到“马”,那么黄马和黑马都是马,如果要得到白马,那么黑马和白马都不能满足要求。如果一定要说白马是马,那么要得到“马”,就只能是白马,那么为什么和之前完全一样的要求,却得到不同的答案呢?公孙龙就此继续论述,这就说明要得到马的要求和得到白马的要求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就如前面所说,白马与马不同,因此白马不等同于马。
如何理解“白马非马”
内篇·齐物论·4·1
【文】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说】公孙龙,战国时期名家的代表人物之一,曾经说过,白马非马。他是这样推论的,白马是白色的,属于颜色的范畴,马是一种动物,属于形的范畴。两个范畴不同,所以白马不是马。
黄马和黑马是马,但是,黄马和黑马不是白马。假设白马是马,那么黄马和黑马不是白马,于是黄马和黑马不是马,这与前面的论点相矛盾。所以,白马不是马。反证法。
他这样的辩论,难倒了许多人。
当然,随着逻辑学的进步,这样的诡辩,是可以被攻破的。首先,我们要明白,说什么是什么的时候,有三种情形,之一种情形,两者对等,两者可以互相替换。例如,北京是中国的首都。第二种情形,两者从属,例如,苹果是水果。两者不可以互相替换。第三种情形,交叉关系,例如,白马是白色的。两者不可以互相替换。白马的颜色是白色的,白色是白马的一种颜色,两者在颜色这个点山交叉。
其次,我们来破之一个推论。白马是白色的,交叉关系。马是一种动物的形状,交叉关系。白马不是马,从属关系。交叉关系是没有办法推论出从属关系的。所以,推论无效。
第三,我们来破第二个推论。黄马黑马不是白马,对等关系。黄马白马是马,从属关系。白马是马,从属关系。在同一个推论中,出现了两种关系的标准,从属关系是不适用于对等关系的,所以,推论无效。
只要从源头上破了公孙龙的设置的双重标准,就不会掉入他诡辩的陷阱。
庄子在这里的话,已经引发了众多名家的解释。详情可以参阅《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可以抛开公孙龙的辩论,直接依据上下文来欣赏庄子的思想。
用你的拇指来证明,拇指不是手指,不如用别的手指来证明拇指不是手指,因为,拇指只是手指中的一个,你只要例举出另外的手指就可以了。用一匹白马来证明白马不是马,不如用别的马来证明白马不是马,用为白马只是马中的一匹,你只要例举出另外的马匹就可以了。这样的论证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你可以无限地论证下去,有什么意思呢?花费有限的精神去争辩一个可以无限争辩的东西,而且这个东西又根本不值得争辩,不是很可笑吗?
天地是一指,万物是一马。不用争论了。当然,天地可以是一花,是一草,是一滴水。天地万物之间实在只是一个相对的关系,就像一指,一马,一花,一草,一滴水。什么都在一个相对关系之内,这个关系永远在流动,在嬗变,在互相转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