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等级怎么划分?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三) 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四) 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五) 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八)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
(九) 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十) 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 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二) 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三) 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四) 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五) 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六) 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七) 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本科生大专生)
(八) 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扩展资料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级: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针对公务员范围的各种不同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反复研究认为,干部管理制度正处在改革过程中,公务员的范围需要同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相适应,同我国现阶段干部管理体制相符合,公务员草案的规定符合实际情况,建议维持草案规定的范围;同时,建议对关于公务员定义的表述作修改完善,以符合所要规范的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公务员的级别有哪些
想进入体制内,需要提前了解公务员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一下公务员最基础的等级体系。
1.公务员的定义
按照公务员法第二条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2.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划分
⑴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等五个行政级别,每一个职务层次代表了相应的机构规格和管理层次,管理层次是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⑵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3.公务员的分类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⑴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在党委 *** 、人大、政协等机关中的公务员
⑵专业技术类主要是负责各级党政机关中技术管理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公务员
⑶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主要从事各类行政执法的公务员,包括公安、交通、城管、应急事务、安全执法、海关执法、海事执法、边境管理等。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公务员一共有几个级别
从《公务员法》可知我国公务员领导职务级别分10级,更高国家级正职,更低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级别分为8级,更高巡视员,更低办事员:
1、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为:
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3、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8、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9、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 *** 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国公务员级别的详细划分是怎样的?
中国 *** 官员级别划分如下:
1.国家级正职:
中央总书记、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
2.国家级副职:
中央政治局委员、纪委书记、候补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更高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3.省部级正职:
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领导人。
4.省部级副职:
中央纪委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 各人民团体副职 ;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正职领导人。
5. 厅局(地)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
6.厅局(地)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7.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单位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 *** 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正职。
8.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 *** 、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9.乡科级正职:
各乡镇党委, *** 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10.乡科级副职:
各乡镇党委, *** 正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