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600将信用证项下单据分为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商业发票和其他单据。其他单据包括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单据、检验检疫证书、受益人声明或受益人证明。
ucp600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UCP),是国际银行界、律师界、学术界自觉遵守的“法律”,是全世界公认的、最为成功的一套非官方规定。是信用证领域最权威、影响最广泛的国际商业惯例,包括了39个条款。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是国际商会推荐给银行界采用的一套业务惯例,然而,它并非建立在法律基础上,不具有强制性。因此银行有权在信用证中规定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不同的条款。例如,如果因为特殊需要,可以在文件里面标明Overwrite 600里面的某个条款,那么600里面的那个条款就失效了。也可以增加自己需要的条款。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已被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与地区银行和贸易界接受,成为通用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