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网许可证。
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无此标志的手机都不是行货手机。而手机后面贴的进网试用的用处就是可以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已经开始使用手机说明该标签已经完成了任务可以撕掉了。
国家规定电信设备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进网许可证证书包含证书编号、申请单位、生产企业、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产地、备注,证书签发日期、证书有效日期。
进网试用意思是:进网许可证,贴有该标志的手机也是合格正规产品,是可以撕掉的。
进网许可证可以撕掉,因为与手机保修无关。 很多朋友购买手机时,发现手机后壳上贴着带蓝色或绿色条纹的标签,这个标签就是互联网访问许可证。
互联网接入许可证是工信部为中国地区发售的电信终端颁发的许可证书,只有取得该证书的电信终端才能接入和使用公众通讯网,许可在内地销售。
普通的互联网访问许可标签有两种,分别印有互联网访问许可和互联网访问试用字体。
互联网接入许可中带有“互联网接入许可”字样的互联网接入许可为蓝色背景,该互联网接入许可的有效期通常为3年。
在线试用中带有“在线试用”文字的在线许可为绿色背景,有效期通常为1年。
根据产信部公布的《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不影响网络安全的条件下,批准互联网接入试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后,按程序办理互联网接入许可证。
因此,取得“互联网访问许可”和“互联网访问尝试”标签的智能手机,在质量和功能性上没有任何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一次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第五十三条:“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并公布施行。”
《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 (2001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14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2009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公布。根据2014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