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被称为诉讼的最后一公里,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主要有被执行人的存款、工资收入、房产和车辆四种。所以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存款可以执行,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用于抵扣债务。
强制执行被称为诉讼的最后一公里,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主要有被执行人的存款、工资收入、房产和车辆四种。所以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存款可以执行,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用于抵扣债务。如果上述都没有,我们还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追加相应的当事人,同时我们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说的“黑名单”。
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