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行业,无非就是3种状态。
1、猎人:追逐蓝海市场、寻找平台漏洞、研究平台规则,能挣钱的就是好产品。什么黑搜、黑车、补单、高仿。只要不入刑法,什么手段都可以做。
猎人的日子好过不好过,不在于猎人的打猎技术有多高,而在于闯入同一块猎场的猎人有多少。
一个10年的老猎手,盯着一头野猪2个月了,就在开枪的一瞬间,5个新手从超市老板那里买了最新科技的猎枪和装备,进来就是一通乱打。
虽然打死了野猪,但是打死野猪的装备是野猪的10倍价格,只好继续寻找野猪,前一幕继续上演,20个新猎手,买了更贵更好的装备闯进来,反正猎场的老板是按人头收费的。
野猪、兔子的生育速度,完全赶不上新进场的猎人数量。
2、农场主:这是一群被猎人嘲笑的群体,春种秋收,哪有猎人那番英雄气概,呼啸而来、呼啸而去,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这群人称之为“品牌电商”,不是“商标电商”。
区别在于,前者可以用一句话让用户知道,你是做什么的,在用户想买该类目商品的时候,会想到你。后者只是一个符号,有时候老板都会忘记自己的商标是什么。
3、超市老板:就是第三方服务商,白色的、黑色的,灰色的,不知道电商法如果认真执行,还能剩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