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百花齐放,发文内容各式各样,但发展到现在部分问题暴露无遗,日前被“网信办”点名规范处理。一自媒体还吃了广告法的"亏",公众号上自称“第一”,未料不久便收到监管局20万罚单,为此引发了不小关注!
我们知道《广告法》规定中,“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很多为禁忌,不能使用。
从那之后,据知,号主创办人办公桌上摆放了新修订的《广告法》及注释本,这是他开始学习第一部法律…
“再小的个体也有自己的品牌”自媒体普及到一个个个人群体,由于入门门槛低,泛滥到最后,后期不断被"暴雷",不是洗稿就是诋毁,做自媒体的,文章内容、(图片、字体)版权、广告法3大规范需牢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