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中后期,士族门阀势力的崛起已然初见端倪。在桓帝、灵帝时期,门阀几乎垄断了察举制,这一现象在当时政治体系中引起了广泛关注。东汉顺帝时规定举孝廉的年龄必须满40岁,不到三四十年的时间里,由于世家对制度的腐蚀,这一规定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曹操举孝廉时甚至未满20岁,凸显了世家大族对制度的过度影响。对世家大族的问题,曹魏、蜀汉、东吴在建立之初就需要他们的支持,同时也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制衡。士族这一存在就如同财阀,历朝历代都难以彻底消除。
此外,九品中正制的出现并非完全是曹氏向门阀的妥协。在当时,地方豪强掌握了地方选人的权力,而中正制的实施将选官权力重新集中在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九品中正制的设计理念延续了曹操“唯才是举”的原则,为底层寒门士人提供了参与官僚体系的机会。然而,九品中正制的初衷虽好,却并非察举制的升级,而是在制度上走向了另一方向。相较而言,察举制虽博而不严,九品中正制则偏向专而不精。西晋前期兴起的反对九品法的风潮表明,九品中正制带来的问题比察举制更为严重。一些人士甚至认为,九品法实际上是台阁选举,只是徒塞耳目而已,对解决制度闭塞并没有实际效果。
九品法的施行并没有改变地方官吏的权利,地方官吏仍然按照自己的方式选用吏员,保持着原有的权力。无论是察举还是九品,只要进入郎选,最终都是台阁选举,并非地方私授。九品法抢夺了话语权,但实际上加剧了制度的闭塞,与解决问题的初衷背道而驰。历史局限性使得察举制所显现的弊病并非制度问题,而是施行的问题。然而,九品法的施行同样问题重重,制度上和察举制各有所长,但在实际操作中,两者都偏离了轨道,九品法的偏离速度更甚。
曹操最初推行的九品法,强调的是以论人才优劣为原则,而非考虑世族的高卑。唯才是举一直是人才选拔的原则,但缺乏具体方案将是无实际意义的。九品中正制则成为了具体方案,方便地进行人才选拔,为底层寒门士人提供了一定的机会。然而,九品中正制的选人方式中考察家世,即薄世一条,对于世族的确立具有明显的影响。这一条规定要求被考察者的先辈必须有做官的经历,以确立士族在政治中的地位。与此不同,九品官人法的未确立,袁门四世三公虽然声望巨大,却无法直接转化为政治优势。
曹家和司马家在篡位的过程中,天下士林普遍认同汉朝的天命,察举制也是地方自治和中央集权的一种平衡。四百年来,刘姓皇族和士族达成了权力分配的默契。曹家和司马家为篡位,需要将权力集中在自己的手中。此时,信息效率已经不再是问题,被选举的人必须服从最高统治者和主选官的意愿,这已经足够。魏晋时期选举制度的变化并非太放任贵族,而是权力过度集中导致核心政治集团对权力滥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