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只要满足条件可以提前领取养老金,目前国家规定残疾人属于重度一级或二级残疾,或者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过伤残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费的,此部分可以提前领取养老金。基本上残疾人领取年龄根据不同级别规定在50~65周岁就可以领取,伤残程度越高,领取年龄越小。
残疾人养老金领取年龄规定一级残疾满50周岁、二级残疾满55周岁、三级残疾满60周岁、四级残疾满65周岁时,只要达到规定领取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残疾人领取养老金流程
1、现场办理:拿着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大厅查询或者到自助台查询。
2、登陆劳动保障网或者是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然后进入"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根据提示录入证件信息和密码,密码基本上是本人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进入后就可以查到相关信息。
3、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根据提示音操作进行查询。
4、残疾人养老金领取金额:以北京市为例,一级残疾人养老金为1200元/月,二级残疾人养老金为800元/月,三级残疾人养老金为400元月。每个地区因生活水平不同所以领取标准也会有差异。
残疾人领取养老金后是否继续享受残疾人补贴?
残疾人领取退休养老金后仍可以继续领取残疾补助。残疾生活补助是国家对残疾人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而且有明文规定,在劳动者丧事劳动能力后根据相应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助,而且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补助、教育、住房环境和其他社会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