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县令小说(穿越到明朝当县令的小说)

2023-11-07 00:00:00 生活常识 投稿:月熙儿

明朝县令巧断偷鸡案

明朝时期,江西赣州的昌会县,有一个名叫金在衡的人,家中养了几十只鸡,其中还有一只颇受他钟爱的漂亮大公鸡。金在衡的家离其他人家很近,经常被邻居偷走鸡。其中,金在衡最心爱的大公鸡就被偷走了。金在衡十分气愤,于是写了张状子告到官府,请求官方缉拿盗贼。“枷号示众,惩十儆百。”

县令夏太尹看过状子后,觉得被偷鸡的人一定是女性,于是派捕快将金在衡所处九个邻居家中的所有妇女全部抓捕到县府。当所有妇女跪满了大堂时,夏太尹故意对另外一个案子进行审理,并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酷刑,让那些跪在那里的妇女受到极大的恐惧。

尽管有许多妇女感到害怕,但其中没有偷鸡的妇女心中还有点底,而那个偷鸡的女子,却非常害怕。夏太尹看到这个情况后,决定让所有没有偷鸡的妇女离开,留下偷鸡的女子卞氏。卞氏曾偷了金在衡家的公鸡,但她也解释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原来,她家太穷了,无法让婆婆和丈夫吃得饱,便偷走了金在衡的公鸡,也从未舍得吃它。当夏太尹派来人抓捕卞氏的丈夫时,卞氏心中十分害怕,但也没有想过逃避责任。她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所以在县府大堂上向金在衡和夏太尹认罪,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金在衡的损失。

金在衡听了卞氏的解释,深感她的良心和诚意,便主动请求官府宽恕卞氏。夏太尹也看到卞氏的真诚,于是决定宽大处理此事,放了卞氏回家,并且规劝金在衡不要再养太多鸡,以免引来偷盗。这件事情也在昌会县上下传为佳话,人们纷纷称赞金在衡宽容大度,夏太尹明理公正,卞氏悔罪认错的行为。

从此之后,金在衡和卞氏成了朋友,他还常常帮助卞氏家里,让他们渐渐地走出了贫困的困境。这件事情也让人们明白了,宽容和理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且在困难时相互帮助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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