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目前在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时候,定向增发最终要由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买单,才导致投资者担心筹码大幅增加,选择抛弃股票,如果在定增时引入美国的优先股制度,定增发行的股票一律为优先股,由于优先股只能有优先分红权,即使购买优先股的投资者要转让股票,也只能选择场外定向转让,不能在二级市场竞价转让,即永远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就不会对二级市场产生抽血效应,不会引发二级市场不必要的动荡。
2.而且优先股的分红率可以事先约定,可以充分满足低风险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尤其是亟待寻找低风险投资的社保基金投资需求,从而实现投融资市场双赢。
3.尽管优先股会分掉一部分上市公司的利润,但发行优先股所募集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润理论上应多于所分利润,因此有利于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