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商鞅变法为法。法律是当时最重要的法律形式。
2、秩序(制度,尴尬):秦始皇曾宣布:人生即制度,秩序尴尬。当时的法令、制度、秩序、圣旨在法律意义上是没有区别的。法律和命令经常并行使用。
3、文体:作为一种法律形式,文体最早出现在秦朝,如上面的《封诊式》,也要求司法官员治狱。
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了以中央集权为核心的一整套国家制度,构筑了中国历史上数千年相传的专制制度的基本框架。但是,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把法定的重刑主张推向极端,用严刑峻法来镇压臣民的反抗,用横征暴敛的方法维持庞大的国家开支,终于激起农民反抗。不可一世的秦王朝只存在了短短的十几年,即告飞灰烟灭。
法治和重刑是法家的基本主张。从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出,秦始皇执政以后,把法律、法令推到治国的最高位置,长期的法治使法律、法令在秦朝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的权威性。在推崇以法为本的同时,秦统治者也把重刑原则推向极端,对全国实行空前严酷的刑罚统治。大历史上看,秦朝刑罚种类繁多,行刑方法之残酷,为其他各朝所莫及。法治,重刑也是秦朝法律制度的基本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