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是指在电子签名过程中使用的,将电子签名与电子签名人可靠地联系起来的字符、编码等数据。唯有通过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的归属判断,才能确定电子签名与电子签名人之间的同一性和准确性。
数字化时代,越来越多的纸质签署转移到线上,电子合同、电子签名也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人们视野中。与纸质合同相比,电子合同经济、高效,无疑更加符合当今时代的发展要求。但是,众多跃跃欲试的使用者仍会发出疑问,“电子签名有效吗?”。
一、什么才是“有效的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对于书面形式有清晰定义,“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都属于书面形式”,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四条明确指出“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由此可见,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并不拘泥于是纸质还是电子载体,重要的在于是否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随时调取查用。而电子合同在这方面有天然优势,可以规避纸质合同身份确认困难、合同形成过程存在不规范操作、管理及调取困难等问题。
二、电子签名在合同签署中扮演何种角色?
可以说,决定电子合同合法性的关键环节就在于电子签名。很多人以为电子签名就是电子化的签名,其实不然,电子签名背后的技术核心是密码算法。
电子合同是以数据信息的形式存储,这意味着在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过程中,若不经技术处理,就很容易被篡改。电子签名,是一种能够在电子文件中识别交易人身份,保证交易安全,起到与手写签字或者盖章同等作用的电子技术手段。
使用电子签名的电子文档,可以确保合同签署方真实意愿的表达、解决签署方的身份真实有效性、文档内容的完整与抗抵赖性。
三、所有电子签名都具备法律效力吗?
其实不然!这里要参照一部重要的法律《电子签名法》,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里必须帮你划一下重点,只有“可靠”的电子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什么样的电子签名才是“可靠”的呢?《电子签名法》中也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点,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第二点,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第三点,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第四点,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哪些机构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可靠?
CA 机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是负责身份认证服务并发放和管理数字证书的权威机构,其颁发的数字证书是保障电子签名真实性、客观性的重要手段。
此外,《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要求,为电子签名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证明服务,必须通过工信部的审查许可,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电子合同是一种信任服务,需经国家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查、监管、背书。国内从事电子合同服务的厂商近百家,很多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业务与服务并不受公权力机关的审查许可。这些平台通常会向 CA 认证机构购买电子认证服务以确保所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的法律效力。虽然其背后对接 CA,但 CA 机构并不直接参与电子合同签署方的身份认证,造成其提供的电子签名及电子合同服务的信任衰减。
由 CA 机构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是必须接受国密局、工信部高度监管的,所以信任度更高。数字认证是国内首批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合法、专业、权威的第三方 CA 机构,公司采用国密局许可的电子签名密码产品,确保电子合同签署的法律效力。
五、电子合同能当证据使用吗?
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被称为“数据电文”,也是电子数据的法定名称。数据电文在网络传输和签署中,若不经过技术处理很容易被篡改。
电子签名技术产生和运用以后,我国通过立法形式对经电子签名技术处理的数据电文赋予证据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将电子证据纳入了证据类型分类的独立一项,与书证、人证、物证等同。
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数据电文具有较强的证据力。因为从用户注册到签署完成整个过程形成了闭环证据链,包含电子合同签约主体身份、签约时间及其他操作行为所产生的电子痕迹,且所有证据无法被篡改。
数字认证通过密码技术对合同进行签名,可实现三个关键点,即防篡改、防伪造、可验证,整个合同签署过程中每一步都通过时间戳留存证据。数字认证还引入了权威司法鉴定服务,确保数据电文的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