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赫六法分别指的是什么?
谢赫六法包括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摸写六个方面。
谢赫六法是南齐宫廷画家和绘画理论家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总结和发展前代绘画理论中的法则,论述了所绘对象的内在精神和外在的状态,在用笔,用墨,用色,构图,临摹上都做了很详细的解释,是后代画家在教育教学方面和品评优劣作品方面,都是一个非常重要标准。
“六法论”的主旨
六法论的主旨就是画面形象的精神气质,也就是东晋人物画家顾恺之所称为的“神”,中国画不但要描绘出对象的外形还有表达出其精神,也就是“神情兼备”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都有精神,达到神似就能气韵生动。
气韵生动也离不开其他几法,也要有笔墨技法和构图,这些都是要靠后天练习、临摹积累经验,才能更好地表达的,但如果只有后五法,没有气韵的画,也只是只拥有技术的画罢了,并不传神。一幅画的意境和气韵就是它的灵魂。没有灵魂的事物就是一具空壳。
谢赫六法分别指的是什么
谢赫六法分别指的是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摸写六个方面。谢赫六法出自唐代美术理论家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昔谢赫云:画有六法,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移摹写。”
谢赫六法是中国古代美术品评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最早出自南齐谢赫的著作《画品》中。
宋代美术史家郭若虚说:“六法精论,万古不移”,从南朝到现代,成为了中国古代美术理论更具稳定性、最有涵括力的原则之一。
“气韵生动”是指作品和作品中刻画的形象具有一种生动的气度韵致,显得富有生命力。“骨法用笔”是说所谓骨法及与其密切相关的笔法。“应物象形”是指画家的描绘要与所反映的对象形似。“随类赋彩”是说着色。“经营位置”是说绘画的构图。“传移摩写”指的是临摹作品。
谢赫六法
谢赫六法是中国古代美术品评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
“六法”最早出现在南齐谢赫的著作《画品》中。
六法论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理论体系框架——从表现对象的内在精神、表达画家对客体的情感和评价,到用笔刻画对象的外形、结构和色彩,以及构图和摹写作品等。
对六法原文的标点断句,一般是“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这六法,后代画家始终把它作为衡量绘画成败高下的标准。
谢赫六法的内容。
六法,即: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模移写。
意义:六法的提出是古代长期绘画实践和理论探讨的具有总结意义的完整认识,在绘画发展史上有重要意义。
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了完整的绘画六法论:
1、气韵生动是也,“气韵生动”这条纲领,决定了中国画重“神似”,与西洋画重“形似”的风格不同。
2、骨法用笔是也,学者对于谢赫“骨法”有多种解释:
指人体的“骨相”
指画的骨架。
指线条的运用。
3、应物象形是也。
4、随类赋彩是也。
5、经营位置是也,“经营位置”就是顾恺之的“置陈布势”,就是构图学。
6、传移模写是也。
拓展资料:谢赫六法是中国古代美术品评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六法"最早出现在南齐谢赫的著作《画品》中。六法论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理论体系框架--从表现对象的内在精神、表达画家对客体的情感和评价,到用笔刻画对象的外形、结构和色彩,以及构图和摹写作品等,总之创作和流传各方面,都概括进去了。
谢赫,南朝齐、梁人,画家、艺术理论家。
谢赫擅长人物肖像画,但其更著名的是他在艺术理论方面的造诣。在其创作的《古画品录》中,谢赫提出了绘画六法,对后世影响很大。
《尚书故实》说:“谢赫善画,尝阅秘阁,服叹曹不兴所画龙首,以为若见真龙。”
谢赫六法分别指的是什么
谢赫六法包括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摸写六个方面,论述了所绘对象的内在精神和外在的状态,在用笔,用墨,用色,构图,临摹上都做了很详细的解释,是后代画家在教育教学方面和品评优劣作品方面,都是一个非常重要标准。
谢赫的六法将魏晋时期人物画的技法和理论做了有益的整理工作,在开启后代艺术理论研究方面有重要贡献。虽然“六法”之间的正确的科学的逻辑的关系没有完全明确起来,然而由于反映了绘画艺术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完整的认识,而此认识既肯定了根据对象造型的必要性,也提出了理解对象内在性质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笔墨是表现对象的手段。
谢赫的六法论
谢赫当时提出的六法论,把魏晋以来的27位画家分为了六个品第。下面就来看看六法论的具体内容。
六法论是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
(1)气韵生动。作品及其所刻画的形象要具有一种生动的气度韵致,显得富有生命力。能够表现 物我为一 的生动气韵,气韵生动至今也是绘画艺术的更高目标之一。
(2)骨法用笔。绘画的用笔要表现对象内在的生命本质,所以要讲究笔法、笔力、韵律和情致。这样的用笔 *** ,就叫骨法。实际去运用就是骨法用笔。
(3)应物象形。应物,指人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和反映状态;象形中的形,不是指纯客观的物象,而是指头脑中经过加工的艺术形象,它可是有取舍、有想象、有夸张的艺术意象。这两方面都涉及画家主观思想和客观表现对象之间的关系问题,所以应物象形一法,实质上蕴含着天人关系和物我交融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代表着中国画家的认识论的基本观点。
(4)随类赋彩。类,既指对象本质的固有色彩,也有更加广泛而深刻的意义。画家通过观察,将万物归成其类,因类取象赋色,舍弃物体色相的表象,而糅合物体色相的本质颜色,目的是得“意”。
(5)经营位置。章法和画面结构形式以及意境的营造密切相关。因此,中国画非常讲究“虚实”“疏密”“开合”“呼应”等具体章法与形式法则的运用,既传情达意,又有形式美感。
(6)传移模写。指绘画的临摹与复制。
“六法”的提出是古代长期绘画实践和理论探讨的具有总结意义的完整认知,在绘画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简述谢赫的“六法论”
六法依次为:
①“气韵生动”或“气韵,生动是也”,是指作品中刻画的形象或作品整体具有一种生动的气度韵致,富于生命的活力。原为衡量画中人物形象,后扩至其他题材作品,乃至某一绘画形式因素。
②“骨法用笔”或“骨法,用笔是也”,其中“骨”为一比喻性概念,借指人内在性格的刚直、果断及所画人物的骨相所体现出的身份气质。谢赫的“骨法”也包涵了用笔所表现的骨力、力量美,它是传统绘画特有材料工具和民族风格所决定的美学原则。
③“应物象形”或“应物,象形是也”,指画家的描绘要与所反映的对象形似。将其置于气韵与骨法之后,表明南北朝时代对描绘对象真实性十分重视的同时又深刻地把握了艺术的外在表现与内在表现的关系 ,它的位置是很恰当的 。
④“随类赋彩”或“随类,赋彩是也”,是指着色,可以解释为色彩与所画之物象相似。
⑤“经营位置”或“经营,位置是也”。经营原意为营造、建筑、位置或指物象的地位或指安排配置的动作,因断句不同而使“位置”或为名词,或为动词,总之指构图和构思。
⑥“传移模写”或“传移,模写是也”,指临摹作品。传,移也,或解释为传授、流布、递送,模为摹仿。绘画上的传移流布,靠的是模写。模写的功能,一是可学习基本功,二是可作为流传作品的手段,由于它并不等同于创作,故谢赫将其放于六法之末。
扩展资料:
详细阐述:
1,气韵生动:
“气韵生动”或“气韵,生动是也”,是指作品和作品中刻画的形象具有一种生动的气度韵致,显得富有生命力。气韵,原是魏、晋品藻人物的用词,如“风气韵度”、“风韵遒迈”等,指的是人物从姿态、表情中显示出的精神气质、情味和韵致。
画论中出现类似的概念,首先是用以衡量画中人物形象的,后来渐渐扩大到品评人物画之外的作品,乃至某一绘画形式因素,如说“气韵有发于墨者,有发于笔者”(张庚《浦山论画》)、“气关笔力,韵关墨彩”(黄宾虹《论画书简》)。
这已不是谢赫原意,而是后代艺术家、理论家根据自己的体验、认识对气韵的具体运用和新的发展。
2,骨法用笔
“骨法用笔”或“骨法,用笔是也”,是说所谓骨法及与其密切相关的笔法。“骨法”最早大约是相学的概念,后来成为人们观察人物身份和特征的语言,在汉、魏很流行。
魏、晋的人物品藻,除了“风韵”一类词外,常用的就是“骨”“风骨”一类评语。如“王右军目陈玄伯‘垒块有正骨’”、“羲之风骨清举也(《世说新语》)。”“骨”字是一个比喻性的概念,“骨”“骨力”乃借助于比喻来说明人内在性格的刚直、果断及其外在表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