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
发展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就是上完党课一年以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之为发展对象。
扩展资料:关于入党的程序步骤:
⒈个人申请;
⒉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⒊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⒋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⒌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⒍入党宣誓;
⒎预备期;
⒏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⒐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⒑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⒒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发展对象是什么?
发展对象,是政党的预备党员,是党员教育中培养和考察的重点
发展对象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是审查其本人的表现
政治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政治表现
入党动机是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也是推动其争取入党的一种精神力量
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当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
一个人的入党动机是不是正确,往同他对共产主义事业和无产阶级政党的认识正确不正确、深刻不深刻有直接关系
什么是党员发展对象
党员发展对象是入党积极分子中的优秀者,通过政审和考验后,符号条件的的由2名介绍人介绍,填写《入党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才是预备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员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的党小组要认真负责地对其进行评议,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其他党小组的意见,并召集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和“不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测评。
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党支部 *** 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党支部要进行调查核实,并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
设有党总支的,总支委员会审议后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支部(党总支)向基层党委汇报被列为发展对象的情况。
成为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还要经过如下程序:
考察成熟后,党支部决定发展。组织要责成专人进行外调,需要外调的对象一般是本人父母、配偶等。
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的意见,这就是所谓的公示。
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你的入党介绍人。
要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批准你的入党志愿,报上级党委批准。
支部大会批准后报上级党委,上级党委在批准以前要派专人谈话,以作进一步的了解,并确定是否批准。
上级党委批准后,你成为中国 *** 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从党支部批准的时间算起,时间为一年。这一年组织会继续考察你,预备期满,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上级党委批准方可成为正式党员。
发展对象可以保留几年
一般按拿到结业合格证一年期限内被发展为预备党员,超过一年需要重新培训、重新政治审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培训,结业合格后,再进行政治审查。
发展对象,一般要具备入党条件后再确定,若成为发展对象了近期又不准备入党了,应该按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写实。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中国 ***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
(三)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 *** 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一般要具备入党条件后再确定,如果成为发展对象了近期又不准备入党了,应该按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写实。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
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法律依据:
中国 ***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 *** 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什么是发展对象?发展对象与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有何区别(外7则)?
什么是发展对象?发展对象与入党申请人、入党
积极分子有何区别?
答: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拟近期发展入党的人。
发展对象与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凡符合 *** 之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均称作“入党申请人”。入党申请人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列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对象,称作“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对要求入党的人不同阶段的称谓,也是衡量入党申请人的成熟程度的标志。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 *** 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党组织如何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答: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 *** 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时,可以_权吗?
答: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问题进行表决时,每个党员都应本着对党组织、对发展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不要轻易弃权。如果对发展对象的情况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会上提出,由发展对象或其他了解情况的人说明。如果认为发展对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可以直接表示反对的态度。不应因顾虑个人得失,而不愿表明自己的意见。当然,如果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确实拿不定主意,需要保留意见,也可以弃权。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意见不一致,该如
何处理?
答: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对发展对象有不同看法和意见是正常的,要通过充分讨论,使大多数人统一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接近,则不要匆忙表决,可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能否转正时,赞成人数正
好为半数,怎么办?
答: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能否转正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按下述情况处理:如果因党员对申请转正人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支部委员会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表决;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的意见有分歧,可以作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行休会,待查清问题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重新表决。
预备党员转正后,哪些材料应归
入本人档案?
答:《中国 ***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 *** 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对其中的教育考察材料应区别对待:对一般性的教育考察材料可以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党组织暂存两三年即可;对涉及重要情况的结论性、鉴定性的考察材料,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还可以
重新申请入党吗?
答:不具备党员条件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可以重新申请入党。因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只说明经过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他还不具备党员条件,但不说明其以后永远不具备党员条件。曾经被党组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经过组织的教育,确实改正了缺点、错误,提高了政治素质,迫切要求入党的,可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教育、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党。
来源:《北京支部生活》2020年第09期
预备党员和发展对象有什么区别
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区别主要是经历的过程和阶段不同,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经历政审和培训
发展对象是还处于没有通过党组织的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阶段;预备党员已经通过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并且审查和培训均合格。
2、是否填写《中国 *** 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还没有填写《中国 *** 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已经填写了《中国 *** 入党志愿书》。
3、是否经过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发展对象还没有经过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预备党员须经过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并且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
综上所述,也就是说,发展对象需要经过政治审查和培训合格;通过在基层党委填写《中国 *** 入党志愿书》;并经过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才可以进入预备期,成为预备党员。
扩展资料:
百度百科-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