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

2023-05-28 14:17:04 旅游攻略 投稿:修夏

特殊工种有哪些

一、特殊工种有哪些

1、特殊工种如下: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二、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特殊工种的认定标准如下:

1、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可以按照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

2、从事高空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可以按照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可以按照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

特殊工种有哪些

特殊工种的具体名录:1、电工作业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

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

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

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

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

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

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什么是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特殊工种主要包括: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之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特殊工种都有哪些

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等。

含义为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健康或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特殊工种包括如下: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

2、从事高温作业,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

3、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符合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

4、高空作业,应当符合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并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确有堕落危险的;

5、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

标签: # 工种 # 特殊
声明:犀牛文库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