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风波不断的小米,又一次摊上大事!做了好几年的“米家”居然是别人的?
今年12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商标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小米通讯公司输了,并且需要赔偿对方1200万元。
刚开始爆出联安公司起诉小米科技侵权的时候,小编还不以为然,自然而起的认为小米这么大的公司不太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还真的是没想到小米法务部真就如此无能。对比腾讯“南山必胜客”的名号,小米在知识产权上的认知和保护真的太不成熟!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结果,联安公司是在2011 年申请“米家 MIKA” 商标,拥有包括“网络通讯设备,摄像机,录像机,”等多类品类商标:
而小米科技公司是在2016年以后发布的“米家MIJIA”品牌,并且广泛用于多功能网关、无线开关等小米生态链商品。
一个是 米家MIJIA ,一个是米家MIKA,太过相似,被告真的太合理了。估计小米也没有想到自己以后会搞小米百货吧,这一次算是栽了大跟头,这一比赔偿费用真的不少!
为何要赔这么多?
根据提供的判决文书,显示米家的产品利润竟然有30%之多,对于此前雷军承若过的5%,这落差也太大了~
一纸判决书就这么一不小心把雷总的营销暴露了,相对于损失的1200万,因此次诉讼失去用户的信任或许才是小米最大的危机。
已经有不少网友直呼:“雷总又当又立才恶心人”、”说好了利润率超过5%全额退还呢?打算什么时候退“
对此,小米官方也进行了公开回应,一是说明了诉讼不会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二是表示对一审判决中的法院提出的利润计算方式不服,决定继续上诉。
既然,这场连续剧还有下一季,那咱们就继续等待,看看小米的法务部能无能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