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PDD在一次直播中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被版权方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PDD是一位游戏主播,微博粉丝有771.4万。
后面PDD表示:自己并未想通过唱歌积累财富,愿意道歉并不会再唱了。
律师也说:直播表演属于商业行为,侵权!根据著作法规定: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0年,直播时,直播想唱就唱确实侵权!因为主播在直播间开启了打赏功能。
那么 那一首歌同样都是被别人翻唱多遍,某些电视台主持的大型节目里的选秀,不都是翻唱别人的歌吗?不都是以盈利和名誉为目的的吗?
其实直播唱歌侵权在2年前就有过,在斗鱼直播,北京互联网法院是判被告赔偿了37400元和律师费12000元。不过当时是告的斗鱼平台,而现在流行告平台里面的主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