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程序员在京东到家平台做程序员,试用期3个月未合格被公司劝退,在离职当天,私自将即将上线的京东到家平台系统代码全部删除,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公司花费3万元聘请第三方公司恢复数据库。
猜测啊,这个公司的主管领导和程序员2人都有问题。
可能是这位程序员平时态度、人品方面有问题,试用期结束后,主管不想要他了,随便找理由说“不合格”便劝退了,按理说也是正常操作。
而这个程序员也傻,心想自己辛苦写了3个月的代码,结果公司不给转正,一怒之下,就删除了代码。唉,明明是普通的劳动纠纷,结果程序员这么搞,变成了刑事犯罪了。
真是“伤敌100,自损10000啊”,这位1992年的程序员还是太年轻了,蹲10个月 这尼玛以后没人敢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