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保障政策,在今年有了新的改革,从2月份起,个人医保账户的钱会变少,将会实施门诊统筹政策,方便人们进行门诊报销,并且报销的比例也有所调整,并且武汉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也可以通过医保系统结算。
2023年武汉职工医保异地能报销吗
武汉市参保人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即可享受待遇。
我市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可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具体名单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在备案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将按我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因其他情形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无需备案,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照我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
此外,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应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
武汉市参保职工在外地如何门诊就医
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已开通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其中办理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本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其他情形的需个人先支付10%,余额按照本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就医地区开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信息。
2023年武汉职工医保最新政策
1、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50%起步
明起,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起步。
具体来说,首先,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属于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含急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次,参保职工在我市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诊疗、购药等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予以支付。一个年度内达到普通门诊统筹的基金支付限额后,医保基金不再支付。据介绍,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不同的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不同,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也有区别。在职职工门诊看病,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年最高可报销3500元。
2、家门口看普通门诊将报销更多
为方便参保职工在基层就近首诊,同时缓解大医院“就医难”的问题,我市参保职工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将更高。以在职职工为例。新政实施后,在职职工按规定在我市门诊统筹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80%。举个例子,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年度起付标准以上的,我市参保职工去三级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甲类药品和甲类检查医药费用为200元,医保统筹基金按50%给予100元报销;而同样的情况,到我市规定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保统筹基金则按80%予以支付,可以报销160元。
3、报销政策向退休职工倾斜
考虑到退休人员患病率比年轻人高,医疗需求更大,与在职职工相比,本次我市推进门诊共济改革“体现报销政策向退休职工倾斜”。据介绍,我市退休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起付标准确定为500元,比在职人员少2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后,退休职工按规定在我市相关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年度起付标准以上的,比在职人员医保报销比例分别高出4%、8%、10%,其中,我市退休职工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最高达84%。此外,我市退休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确定为4000元,比在职人员高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