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户多宅是区别对待的: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登记发证的。违建的房屋,虽然不一定会给与拆除,但却无法获得相应保障,比如拆迁赔款等。
一户一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用来建房居住。《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关于户的认定,地方如果有相关规定,按照地方规定办理。如果地方未作规定,原则上根据公安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同时应当符合当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在户口本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我国从1986年开始实施一户一宅的规定,此前由于农村房屋的买卖形成的一户多宅应该予以确权。即便是一户多宅也应当予以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