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的特征中有四方面:态度特征、情绪特征、理智特征、意志特征。性格是指人的较稳定的态度与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相结合而形成的人格特征。(性格是个性的核心,具有独特性,在个性心理特征中具有核心意义)他是一个人心理面貌本质属性的独特结合,是人与人相互区别的主要方面。
性格是一个人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以及与这种态度相应的、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中表现出来的人格特征。性格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经形成便比较稳定,它会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表现出来。但是,性格具有稳定性并不是说他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塑的。性格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形成后,生活环境的重大变化一定会带来他性格特征的显著变化。
态度是一个人对人、物或思想观念的一种反应倾向性,它是在后天生活中习得的,由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三个因素组成。一个人对现实的态度,表现在他在生活中追求什么、拒绝什么,即表现在他都做了什么上面。而一个人怎样去做,则表明了他的行为方式。一个人对现实的稳定的态度决定了他的行为方式,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又体现了他对现实的态度。
性格的意志特征指的是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自觉地进行调节的特征。按照意志的品质,良好的意志特征是有远大理想、行动有计划、独立自主、不受别人左右;果断、勇敢、坚忍不拔,有毅力、自制力强;不良的意志特征是鼠目寸光、盲目性强,随大流,易受暗示、优柔寡断、放任自流或固执己见、怯懦、任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