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上路,被交警查到会扣留机动车,并且可以罚款20元—200元,驾照扣1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3.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4.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5.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次记1分:(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6.(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7.(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8.(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9.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10.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11.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12.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3.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1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15.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16.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17.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