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后,可以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推荐选择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如何办理软件登记呢?下面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以及他们的区别。
软件著作权转让后的两种登记办理方式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受让方有两种方式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1)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
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进行办理,受让方只需要选择一种办理方式即可。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
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后,可以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办理的性质不同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对受让方取得著作权的一个初步证明。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所作的登记,是对转让合同本身所做的初步证明。
2)取得的证书不同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合同登记证书》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和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一起配合使用。
3)办理的申请人不同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只能由软件著作权的受让方申请办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申请人只能由受让方签章。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则没有以上的限制,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办理。
4)办理的申请材料不同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提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同时提供 2 份签章复印件。
需要特别注意: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方式办理,在申请表的权利取得方式中一定要勾选“受让取得”。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需要提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表》,只需要提供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两种方式办理都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原件以及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我们推荐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后采用第一种方式办理软件登记,也就是选择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